「阿!還是發生了.....。」
今天早上,我的不經意,證實了一直不願面對的事實。
焦急、混亂、接受。我的心,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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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為什麼在一起兩、三年的兩個人,最後都走向分手的結局?」
最近聽到很多身邊的朋友都是這樣,包括我自己。
這是一個階段,還是雙方對感情都太輕易放棄?
『是現在的人對感情的態度變了,變得不願努力解決問題。當自己無法接受對方缺點時,覺得不論怎麼做都沒辦法改變什麼,於是就選擇放棄了。』
這是今晚小聖對於我的疑問所給我的回應。
我想,是累了吧。
兩個人之間有了問題,要好好解決,本來就是件不容易的事;且當對方的存在成為習慣時,在熱戀中的耐性很自然地就消失殆盡,解決問題就變得格外辛苦。甚至,懶的再付出。
這時候,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不住,放棄的念頭很快就會萌生。
〝為什麼要在一起的這麼辛苦、這麼勉強,何必呢!〞
然而,一段感情的開始總是比經營來的容易。如果在這個時間點,任何一方身邊出現了第三個人,放棄,就會更加地強烈。
因為,這時候的開始只需要一瞬間的悸動,由於對對方都相當的好奇,相對的就有被重視、珍惜的錯覺。相較於已經習慣的對方,更覺被第三者疼惜。於是,放棄,投向另一個人的懷抱。
但這個時候,試問,是愛上對方,還是愛上被愛的感覺?
一段經營已久的感情,是共同經歷過許多的風風雨雨,對方的重要性已不可抹滅,但因為對方是如此的重要,卻不自覺的習慣了對方的存在,而讓彼此的熱情退去了,將愛深深的藏在心底深處。
也許,就是錯在將對方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,而忽略了付出。
如果對彼此都還有感覺,這段感情就有它繼續下去的價值,並不是自己覺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改變什麼就選擇放棄,而是更應該雙方一起將問題拿出來討論,一同解決,重新找回兩個人的初衷。
- May 18 Fri 2007 2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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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隱瞞的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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